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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19 《尘缘》烟大的书,又写了两三年的书吧。
前些天没事儿逛小说论坛中的烟雨江南专区,发现烟大又开始写新书了,《猎魔手记》,貌似又是西方玄幻吧,那么上一本的《尘缘》应该也大概收笔了吧,一看之下果然是,赶快下载下来。
看,还是不看确实犹豫了一下,当初也跟着看了几章呢,不过更新的实在太慢,又想起最后跟着等《亵渎》的情形,再加上除了第一章后面没觉得有啥意思——虽然当初看《亵渎》开始也没觉得有意思,还是因为是两位朋友推荐的才看下去的,果然一发不可收拾,精彩的无法形容——就没有再跟下去,转而看了《东方云梦谭》《阿里布达年代记》啥的——虽说也是至今仍在连载的小说。
最后还是因为相信作为《亵渎》——我认为至今看过的最精彩的小说——的作者,心中自有一片广阔天地任意驰骋,所术文字不论文笔还是情节抑或结构甚至精神,都不会差到哪去,有已经写完了,虽然仍有些读者叫嚣留下大坑无数又是烂尾,但亵渎不是也被称为烂尾吗?我初看也是不甚满意再看却觉得那样结束也未尝不可。所以,还是满怀希望的看了。
看下来后感觉确实比亵渎要差不少,但是依然问问的压过火爆一时的《诛仙》,总觉得喜欢那书的是小学水平,《尘缘》怎么着也初中毕业了吧。同样是东方修仙小说,《诛仙》就是一条主线俗套的写下去,如所有讲故事的人那般无甚新意;《尘缘》至少在整体情节构思上让人不觉得有所振奋。但是明显下的功夫还不够,与亵渎一样盘子铺的很大,但是在人格刻画上还是有些粗糙了。烟大的书,就是太过大气,真要顺着他的想法去肆无忌惮的往开了写,怕不是每部书都要几百甚至上千万字才能写得尽兴!
非是要对此书评论一二,仅是很久没写字了,记录一下刚看完《尘缘》的心情而已。 March 06 《活着》周二早上起来觉得不爽,没去上班,家里休息。 下午终于把《货币战争》看完了,不错。又拿起前几天刚买的《活着》,看了起来。 字数很少的一本书,才15W吧。 这是一本我不知道怎样去描述的书,以作者去听主人公回忆的方式来展开。主人公福贵生于一个地主家庭,年轻时是个败家子,不懂得老婆的好,天天去妓院去赌钱,直到把家里的被老爸年轻时败掉一半剩下的一百多亩地都输光。老爸变卖家产还完钱,也油尽灯枯的死了。继而原来总是被福贵戏弄、甚至有些怕福贵的老丈人骂一顿后,又把怀孕的老婆接回家里去了,留下一个4岁的不能再做“小姐”的女儿凤霞。租了5亩原来本是自己家的地来种,与老迈的母亲相依为命下地干活。半年后老婆抱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后来母亲病重去城里抓药时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了,历尽苦难危险两年后回家,母亲已经不在,女儿生病导致了聋哑。瘦弱的儿子有庆长到13岁被医院抽血致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好不容易找了个歪脖子女婿,却在生儿子的时候死掉了——就在那家把有庆抽血致死的医院里。本以体弱多病的媳妇家珍受不了这打击,也不久就死了。临死却说,儿子女儿都不在了,没有牵挂了,自己死的也放心了,知足。聪明的外孙子枯根长到3岁,女婿在做工的时候出了意外被砸死了。从此爷孙俩相依为命。总是吃不饱饭的孙子枯根却在7岁的时候生病吃豆子撑死了。然后,福贵买了一头老牛,一直活了10年到给作者讲故事。 看完了,感觉福贵就不该生出来到这个世上。相信,与他相似命苦的人还会有很多。 活着,和生活着,还真不一样。 December 01 经典不一定会流行流行的,不一定是经典。 这几天耐不住寂寞,看到很多《诛仙》的东西,忍不住看了看。因为它太流行了,大家都说不错的东西,应该还行吧! 不过,说实话,一般,真的很一般。 也许我现在看东西太功利了,总是喜欢看那些让我有些感悟、给我许多新的思想视点的东西。而《诛仙》没有,就是一个股市,一个男主角过着常人所难以忍受的凄惨生活的故事,再加上一些我也不是十分感兴趣的场面、打斗描写。而且,太多东西不符合逻辑了,甚至有的内容前后不一致。但是这本书为什么那么流行呢?甚至被改编为电视剧。和朋友讨论这个问题,应该是有炒作的成分的。 相对应的,经典也不一定会流行。 这两年被我奉为经典《亵渎》,知名度却远远不如了。这本书故事恢宏,元素丰富——以玄幻为背景,融入神学、爱情、政治、人生探讨等等诸多元素,切思维严谨,笔法时轻松、时沉重、时幽默、时严肃,时常出现一些异常经典的观点、句子,时常挖一个“坑”却不去填,让读者生受折磨却不能自拔。其实这本书的开头,也是很平淡无味的,而且我读之前,是对玄幻小说不感兴趣的,原因上面也说了,读书太功利。多亏朋友推荐,才读下去。之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拾,读的时候烟雨已经写了两年了,却还在连载中,把写完的部分读完,才感到痛苦,每两、三天烟雨才更新一次。不过,总算跟着看完了,而且,正是因为在等更新的过程中在论坛上看大家一起讨论情节,又发现了很多自己当初没有发现的东西。更有虔诚者,因为更新总是在夜里12点左右放出,有时甚至会到2、3点钟,放出的是图档版的,这时就有人连夜把图档版的文字敲出来给大家看,因为很多人喜欢看文字版的。 这本书故事太庞大了,长度估计要有《神雕侠侣》的3倍吧。不过,我看了3遍。 看完《亵渎》,才发现名字取的好。可是,看之前,一定是对这个名字不会有太大的感觉的,比《诛仙》差远了。种种原因,如此优秀的一本小说,却没有真正流行起来,甚至实体书出到第7本便停下了,我现在也只收藏了7本。真希望它能有《大话西游》的经历,若干年后再风光一下,让大家都能读到如此经典的内容。 May 20 人生若只如初见
中国的语言博大精深,往往会有一些佳句直抵心扉。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美的句子!优雅、幽怨、寂寞、无奈……充盈着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和回忆。 如果是以这句来命名的一本书呢? 在当当网上闲逛,发现《明朝那些事(三)》已经出了;《品三国(下)》出了有一段时间了且没有要降价的意思;《亵渎》的1、2依然没货,8依然没出呢。 忽然,“人生若只如初见:古典诗词的美丽与哀愁”这几个字跃入眼帘,再看介绍,列出了目录——多是我喜欢的名句: 人生若只如初见 三日后书送来,又给人以惊喜——好漂亮的装祯设计!不仅封面图画,甚至连封面的纸质都充满了诗意。相信,出版社的编辑,也很喜欢这本书吧! 所有的这些,使我摆脱了《品三国(下)》和《明朝那些事》的诱惑,首先翻开了它。 翻开书,才知道“人生若只如初见”是纳兰容若的句子,描写的是汉成帝妃班婕妤。 《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其实,通篇也只有第一句是惊人之笔。而本书作者安意如的高明之处正在于不易句讲句,她会告诉你整个故事,语句随意,却又感情丰富。真正知道了诗词的背景故事,才能真正懂得诗词作者的意境思想,此能更深入的理解语句,发现其中的精彩。 本书也可以认为是一个谈诗词、谈风月的散文集。第二篇写得则是著名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通过本书我才知道此句如“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样出自《诗经》,知道了前面还有两句是“生死契阔,与子成说”。看过还珠格格的话一定知道“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句正是本书的第三篇,出自《汉乐府》,全句是“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读安意如的书,也是需要知道一点历史的,否则,便会差了几分理解——脱离了大历史背景的故事,要少了几分内容。惊讶于作者的文学才华——如果书中能有一些自己的诗词,就可以与林黛玉薛宝钗论诗了。更惊讶于作者对人生、情、爱的认识。我没读过张爱玲,但是从她的一些句子中感觉到,张爱玲对人生、对爱情、对女人本身应该有着相当深刻的理解;安意如亦如此,但,却没有张的绝望——如此才华女子也不该有绝望。 我想,这就是中国古典诗词的力量吧! December 14 双赢思维的理论基础(博弈论的讨论)[转]
合 作 的 进 化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第139次双周学术讨论会由吴坚忠博士作主题发言,研讨了美国学者艾克斯罗德提出的《合作的进化》问题,艾克斯罗德通过对多人多次重复博弈的对策研究,指出在博弈中产生合作的必要条件和获胜策略的主要特征。当策略群体是按各种策略的得分进行淘汰和进化时,艾克斯罗德发现,群体以一种不可逆转的方式向合作的方向进化,也就是说,群体的合作性随进化过程越来越大。与会学者在主题发言之后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以下是这次学术讨论会的综合观点。 艾克斯罗德在开始研究合作之前,设定了两个前提:一、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二、没有权威干预个人决策。也就是说,个人可以完全按照自己利益最大化的企图进行决策。在此前提下,合作要研究的问题是:第一、人为什么要合作;第二、人什么时候是合作的,什么时候又是不合作的;第三、如何使别人与你合作。 社会实践中有很多合作的问题。比如国家之间的关税报复,对他国产品提高关税有利于保护本国的经济,但是国家之间互提关税,产品价格就提高了,丧失了竞争力,损害了国际贸易的互补优势。在对策中,由于双方各自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导致了群体利益的损害。对策论以著名的囚犯困境来描述这个问题。 ----“囚徒困境”说的是两个囚犯的故事。这两个囚徒一起做坏事,结果被警察发现抓了起来,分别关在两个独立的不能互通信息的牢房里进行审讯。在这种情形下,两个囚犯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或者供出他的同伙(即与警察合作,从而背叛他的同伙),或者保持沉默(也就是与他的同伙合作,而不是与警察合作)。这两个囚犯都知道,如果他俩都能保持沉默的话,就都会被释放,因为只要他们拒不承认,警方无法给他们定罪。但警方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就给了这两个囚犯一点儿刺激:如果他们中的一个人背叛,即告发他的同伙,那么他就可以被无罪释放,同时还可以得到一笔奖金。而他的同伙就会被按照最重的罪来判决,并且为了加重惩罚,还要对他施以罚款,作为对告发者的奖赏。当然,如果这两个囚犯互相背叛的话,两个人都会被按照最重的罪来判决,谁也不会得到奖赏。 ----那么,这两个囚犯该怎么办呢?是选择互相合作还是互相背叛?从表面上看,他们应该互相合作,保持沉默,因为这样他们俩都能得到最好的结果:自由。但他们不得不仔细考虑对方可能采取什么选择。A犯不是个傻子,他马上意识到,他根本无法相信他的同伙不会向警方提供对他不利的证据,然后带着一笔丰厚的奖赏出狱而去,让他独自坐牢。这种想法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但他也意识到,他的同伙也不是傻子,也会这样来设想他。所以A犯的结论是,唯一理性的选择就是背叛同伙,把一切都告诉警方,因为如果他的同伙笨得只会保持沉默,那么他就会是那个带奖出狱的幸运者了。而如果他的同伙也根据这个逻辑向警方交代了,那么,A犯反正也得服刑,起码他不必在这之上再被罚款。所以其结果就是,这两个囚犯按照不顾一切的逻辑得到了最糟糕的报应:坐牢。 A和B各表示一个人,他们的选择是完全无差异的。选择C代表合作,选择D代表不合作。如果AB都选择C合作,则两人各得3分;如果一方选C,一方选D,则选C的得零分,选D的得5分;如果AB都选D,双方各得1分。 显然,对群体来说最好的结果是双方都选C,各得3分,共得6分。如果一方选C,一方选D,总体得5分。如果两人都选D,总体得2分。 对策学界用这个矩阵来描述个体理性与群体理性的冲突:每个人在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时,就使群体利益受损,这就是囚徒困境。在矩阵中,对于A来说,当对方选C,他选D得5分,选C只得3分;当对方选D,他选D得1分,选C得零分。因此,无论对方选C或D,对A来说,选D都得分最多。这是A单方面的优超策略。而当两个优超策略相遇,即A,B都选D时,结果是各得1分。这个结果在矩阵中并非最优。困境就在于,每个人采取各自的优超策略时,得出的解是稳定的,但不是帕累托最优的,这个结果体现了个体理性与群体理性的矛盾。在数学上,这个一次性决策的矩阵没有最优解。 如果博弈进行多次,只要对策者知道博弈次数,他们在最后一次肯定采取互相背叛的策略。既然如此,前面的每一次也就没有合作的必要,因此,在次数已知的多次博弈中,对策者没有一次会合作。 如果博弈在多人间进行,而且次数未知,对策者就会意识到,当持续地采取合作并达成默契时,对策者就能持续地各得3分,但如果持续地不合作的话,每个人就永远得1分。这样,合作的动机就显现出来。多次对局下,未来的收益应比现在的收益多一个折现率W,W越大,表示未来的收益越重要。在多人对策持续进行下去,且W比较大,即未来充分重要时,最优的策略是与别人采取的策略有关的。假设某人的策略是,第一次合作,以后只要对方不合作一次,他就永不合作。对这种对策者,当然合作下去是上策。假如有的人不管对方采取什么策略,他总是合作,那么总是对他采取不合作的策略得分最多。对于总是不合作的人,也只能采取不合作的策略。 艾克斯罗德做了一个实验,邀请多人来参加游戏,得分规则与前面的矩阵相同,什么时候结束游戏是未知的。他要求每个参赛者把追求得分最多的策略写成计算机程序,然后用单循环赛的方式将参赛程序两两博弈,以找出什么样的策略得分最高。 第一轮游戏有14个程序参加,再加上艾克斯罗德自己的一个随机程序(即以50%的概率选取合作或不合作),运转了300次。结果得分最高的程序是加拿大学者罗伯布写的"一报还一报"(tit for tat)。这个程序的特点是,第一次对局采用合作的策略,以后每一步都跟随对方上一步的策略,你上一次合作,我这一次就合作,你上一次不合作,我这一次就不合作。艾克斯罗德还发现,得分排在前面的程序有三个特点:第一,从不首先背叛,即"善良的";第二,对于对方的背叛行为一定要报复,不能总是合作,即"可激怒的";第三,不能人家一次背叛,你就没完没了的报复,以后人家只要改为合作,你也要合作,即"宽容性"。 为了进一步验证上述结论,艾氏决定邀请更多的人再做一次游戏,并把第一次的结果公开发表。第二次征集到了62个程序,加上他自己的随机程序,又进行了一次竞赛。结果,第一名的仍是"一报还一报"。艾氏总结这次游戏的结论是:第一,"一报还一报"仍是最优策略。第二,前面提到的三个特点仍然有效,因为63人中的前15名里,只有第8名的哈灵顿程序是"不善良的",后15名中,只有1个总是合作的是"善良的"。可激怒性和宽容性也得到了证明。此外,好的策略还必须具有的一个特点是"清晰性",能让对方在三、五步对局内辨识出来,太复杂的对策不见得好。"一报还一报"就有很好的清晰性,让对方很快发现规律,从而不得不采取合作的态度。 “一报还一报”的策略在静态的群体中得到了很好的分数,那么,在一个动态的进化的群体中,这种合作者能否产生、发展、生存下去呢?群体是会向合作的方向进化,还是向不合作的方向进化?如果大家开始都不合作,能否在进化过程中产生合作?为了回答这些疑问,艾氏用生态学的原理来分析合作的进化过程。 假设对策者所组成的策略群体是一代一代进化下去的,进化的规则包括:一,试错。人们在对待周围环境时,起初不知道该怎么做,于是就试试这个,试试那个,哪个结果好就照哪个去做。第二,遗传。一个人如果合作性好,他的后代的合作基因就多。第三,学习。比赛过程就是对策者相互学习的过程,"一报还一报"的策略好,有的人就愿意学。按这样的思路,艾氏设计了一个实验,假设63个对策者中,谁在第一轮中的得分高,他在第二轮的群体中所占比例就越高,而且是他的得分的正函数。这样,群体的结构就会在进化过程中改变,由此可以看出群体是向什么方向进化的。 实验结果很有趣。"一报还一报"原来在群体中占1/63,经过1000代的进化,结构稳定下来时,它占了24%。另外,有一些程序在进化过程中消失了。其中有一个值得研究的程序,即原来前15名中唯一的那个"不善良的"哈灵顿程序,它的对策方案是,首先合作,当发现对方一直在合作,它就突然来个不合作,如果对方立刻报复它,它就恢复合作,如果对方仍然合作,它就继续背叛。这个程序一开始发展很快,但等到除了"一报还一报"之外的其它程序开始消失时,它就开始下降了。因此,以合作系数来测量,群体是越来越合作的。 进化实验揭示了一个哲理:一个策略的成功应该以对方的成功为基础。"一报还一报"在两个人对策时,得分不可能超过对方,最多打个平手,但它的总分最高。它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很牢固的,因为它让对方得到了高分。哈灵顿程序就不是这样,它得到高分时,对方必然得到低分。它的成功是建立在别人失败的基础上的,而失败者总是要被淘汰的,当失败者被淘汰之后,这个好占别人便宜的成功者也要被淘汰。 那么,在一个极端自私者所组成的不合作者的群体中,"一报还一报"能否生存呢?艾氏发现,在得分矩阵和未来的折现系数一定的情况下,可以算出,只要群体的5%或更多成员是"一报还一报"的,这些合作者就能生存,而且,只要他们的得分超过群体的总平均分,这个合作的群体就会越来越大,最后蔓延到整个群体。反之,无论不合作者在一个合作者占多数的群体中有多大比例,不合作者都是不可能自下而上的。这就说明,社会向合作进化的棘轮是不可逆转的,群体的合作性越来越大。艾克斯罗德正是以这样一个鼓舞人心的结论,突破了"囚犯困境"的研究困境。 在研究中发现,合作的必要条件是:第一、关系要持续,一次性的或有限次的博弈中,对策者是没有合作动机的;第二、对对方的行为要做出回报,一个永远合作的对策者是不会有人跟他合作的。 那么,如何提高合作性呢?首先,要建立持久的关系,即使是爱情也需要建立婚姻契约以维持双方的合作。第二、要增强识别对方行动的能力,如果不清楚对方是合作还是不合作,就没法回报他了。第三、要维持声誉,说要报复就一定要做到,人家才知道你是不好欺负的,才不敢不与你合作。第四、能够分步完成的对局不要一次完成,以维持长久关系,比如,贸易、谈判都要分步进行,以促使对方采取合作态度。第五、不要嫉妒人家的成功,"一报还一报"正是这样的典范。第六、不要首先背叛,以免担上罪魁祸首的道德压力。第七、不仅对背叛要回报,对合作也要作出回报。第八、不要耍小聪明,占人家便宜。 艾克斯罗德在《合作的进化》一书结尾提出几个结论。第一、友谊不是合作的必要条件,即使是敌人,只要满足了关系持续,互相回报的条件,也有可能合作。比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英两军在战壕战中遇上了三个月的雨季,双方在这三个月中达成了默契,互相不攻击对方的粮车给养,到大反攻时再你死我活地打。这个例子说明,友谊不是合作的前提。第二、预见性也不是合作的前提,艾氏举出生物界低等动物、植物之间合作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但是,当有预见性的人类了解了合作的规律之后,合作进化的过程就会加快。这时,预见性是有用的,学习也是有用的。 当游戏中考虑到随机干扰,即对策者由于误会而开始互相背叛的情形时,吴坚忠博士经研究发现,以修正的"一报还一报",即以一定的概率不报复对方的背叛,和"悔过的一报还一报",即以一定的概率主动停止背叛。群体所有成员处理随机环境的能力越强,"悔过的一报还一报"效果越好,"宽大的一报还一报"效果越差。 艾克斯罗德通过数学化和计算机化的方法研究如何突破囚徒困境,达成合作,将这项研究带到了一个全新境界,他在数学上的证明无疑是十分雄辩和令人信服的,而且,他在计算机模拟中得出的一些结论是非常惊人的发现,比如,总分最高的人在每次博弈中都没有拿到最高分。 艾氏所发现的"一报还一报"策略,从社会学的角度可以看作是一种"互惠式利他",这种行为的动机是个人私利,但它的结果是双方获利,并通过互惠式利他有可能覆盖了范围最广的社会生活,人们通过送礼及回报,形成了一种社会生活的秩序,这种秩序即使在多年隔绝,语言不通的人群之间也是最易理解的东西。比如,哥伦布登上美洲大陆时,与印地安人最初的交往就开始于互赠礼物。有些看似纯粹的利他行为,比如无偿损赠,也通过某些间接方式,比如社会声誉的获得,得到了回报。研究这种行为,将对我们理解社会生活有很重要的意义。 囚徒困境扩展为多人博弈时,就体现了一个更广泛的问题──"社会悖论",或"资源悖论"。人类共有的资源是有限的,当每个人都试图从有限的资源中多拿一点儿时,就产生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冲突。人口问题、资源危机、交通阻塞,都可以在社会悖论中得以解释,在这些问题中,关键是通过研究,制定游戏规则来控制每个人的行为。 艾克斯罗德的一些结论在中国古典文化道德传统中可以很容易地找到对应,"投桃报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都体现了"tit for tat"的思想。但这些东西并不是最优的,因为"一报还一报"在充满了随机性的现实社会生活里是有缺陷的。对此,孔子在几千年前就说出了"以德报德,以直报怨"这样精彩的修正策略,所谓"直",就是公正,以公正来回报对方的背叛,是一种修正了的"一报还一报",修正的是报复的程度,本来会让你损失5分,现在只让你损失3分,从而以一种公正审判来结束代代相续的报复,形成文明。 但是,艾氏对博弈者的一些假设和结论使其研究不可避免地与现实脱节。首先,《合作的进化》一书暗含着一个重要的假定,即,个体之间的博弈是完全无差异的。现实的博弈中,对策者之间绝对的平等是不可能达到的。一方面,对策者在实际的实力上有差异,双方互相背叛时,可能不是各得1分,而是强者得5分,弱者得0分,这样,弱者的报复就毫无意义。另一方面,即使对局双方确实旗鼓相当,但某一方可能怀有赌徒心理,认定自己更强大,采取背叛的策略能占便宜。艾氏的得分矩阵忽视了这种情形,而这种赌徒心理恰恰在社会上大量引发了零和博弈。因此,程序还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进。 其次,艾氏认为合作不需预期和信任。这是他受到质疑颇多之处。对策者根据对方前面的战术来制定自己下面的战术,合作要求个体能够识别那些曾经相遇过的个体并且记得与其相互作用的历史,以便作出反应,这些都暗含着"预期"行为。在应付复杂的对策环境时,信任可能是对局双方达成合作的必不可少的环节。但是,预期与信任如何在计算机的程序中体现出来,仍是需要研究的。 最后,重复博弈在现实中是很难完全实现的。一次性博弈的大量存在,引发了很多不合作的行为,而且,对策的一方在遭到对方背叛之后,往往没有机会也没有还手之力去进行报复。比如,资本积累阶段的违约行为,国家之间的核威慑。在这些情况下,社会要使交易能够进行,并且防止不合作行为,必须通过法制手段,以法律的惩罚代替个人之间的"一报还一报",规范社会行为。这是艾克斯罗德的研究对制度学派的一个重要启发。
December 11 《高效能人士的7个习惯》 这是一本畅销书,凡真正要提高自己的,没有不知道的书。
这是一本我们公司必读的书,凡新进员工都回发一本,且要求记住那7个习惯的书。
这是一本需要看几遍、能复述、能贯通才会有用的书。
看第一遍,觉得有那么点意思,不过写的太乱了,我也就没有细心的看。之后虽能向上学时候那样背下那几点,不过说实话,却不是非常解其意。
看第二遍,是因为部门要开读书会,又是这本书。第二遍领会颇多。
全书第一章,开篇并没有直接将那7个习惯,而是用了很大的篇幅强调品德在人生中的重要性。而且,全书也以此为基础,若第一章没看懂,后面的内容将大打折扣。
和后几章一样,写得很散,读起来很费精神,不知是写得就这样,还是译者翻译的功夫太欠缺,抑或是东西方的文化差异?
不过,这也并不影响此书的优秀。
都哪7个习惯呢?
1、积极主动
2、以终为始
3、要事第一
4、双赢思维
5、知彼解己
6、统合纵效
7、不断更新
其中,前三点是针对个人的成功来讲的,4~6则是针对合作、大家的成功来讲的。
真正是经典的总结!以第一点来讲,这个是所有的基础,这里要强调,积极主动是一种思维方式,不仅仅是勤劳而以,而是从思想上主动,想的更多,想别人所不会想,想别人所不能想。其实,如果能做好这第一点,已经可以有一个还可以的生活了。
第二点的以终为始,则是对待所有事情的一个大的态度、大的方法。因为人是一个多面体,你是子女、你是配偶、你是朋友、你是父母、你是下属、你是上司、你是合作伙伴……不管对于你的那一个角色,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遵循一个原则——你想要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举个例子,假设在你的葬礼上,你的有关系的人都来了,你想他们怎么评价你?所以,这并不是单从工作上来的。这是从大的方向上讲原则,从小事情上的方法也是一样的——对任何事情,你想要什么样的结果或者效果?那么按照这个方向去做好了,这个有些像之前提到的“能开型思维”。某种意义上讲,这一点有一点“结果导向思维”的意思,只是,更加宽广的多了。这一点,我觉得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点。
你看,如果这一点你也做好了,是不是在芸芸众生中,你已经算是优秀了?
第三点则是纯方法了,因为我们每个人的时间都有限,如果前两点你已经做得比较好了,不管你是学习、工作、生活,都会觉得时间不够用。那么,时间的使用,就显得非常重要了。要优先处理重要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但是,问题是事到头上,你能还能记住这点吗?更重要的是,你能分清那些事情的重要性吗?由此,紧急程度和重要程度的一个坐标的4块,很有参考价值的。
如果你没有觉得时间不够用,只是前两点做得不够而以。
这7点,对个人的作用(重要性?)也是一次递减的。 December 10 失去的痛 “他忽然感觉到喘不过气来,仿佛一只无形的巨手用力攥住了他的心脏,听觉、视觉、嗅觉都成为一片空白,却还能清晰地分辨出一缕名为失去的痛慢慢自心底滋生、蔓延。
那刹那间的痛,痛彻心肺。” 第二遍《亵渎》就快看完了,又看到了这一段描写罗格看到心爱的风月变成炼狱天使像的时候的心痛,寥寥几句话,把“失去的痛”,描述的淋漓尽致。 November 29 《22条商规》《22条商规》里斯&特劳特著
这是一本值得一遍又一遍的读的书,直到可以复述其内容。
书中列举了22条经商、公司运营的金玉良言,条条堪称精辟,且各条间都是相通的。第一次看,只看了那“22条”,由于东西方语言文化的差异,一个英文词未必很容易翻译成中文,也就是说只看词,并不能领会其意。待真正看完全书,豁然开朗,那些成功的案例就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
下面的电子版与市售的那版不一样,要少一些东西,翻译的也不是很好,但是实在找不到印刷版的电子版了。
November 19 再读《亵渎》往往,我认为不错的书,都会在看完第一遍一段时间后,再看一遍,因为好书只看一遍是不够的,越是精彩的书,越是如此。
这些天又在第二遍的看《亵渎》,对这部小说,于我而言,“经典”甚至已经不能表达了。如《大话西游》一样,越是细细的品味,就越能体会其中的妙处,只看一遍,又怎么会够呢!
各网站都将其归为“奇幻小说”一类,但是在我看来,《亵渎》只是借助了“奇幻”的方法工具来奠定大环境而以,所涉及的内容又岂止奇幻所能概括!宗教、哲学、神学、战争、武侠、政治、爱情……包含了太多的元素;单只里面包含的“爱情”,描写比重不大,却始终贯穿全书,而且,往往用寥寥几句话、几个动作描写、一个心理描写、一个苗情描写……给你很深的震撼,比时下的言情小说分毫不让(虽然我没看过什么)。我只能讲,作者是个天才。
有时候很后悔没有学文科。对这些精彩,心中万千感慨,却缺乏化之为文字的文笔、耐心。
现在我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人写书评、影评、甚至小说,给别人看又有什么好处?因为我们都在遗忘,惟有用文字将自己的心思记录下来,作为自己经历过、思想过的印记吧。
下面的文字我是敲不出来地,也完全不能概括《亵渎》之一二;但是从原文章主任的角度,也确讲出了《亵渎》的一些内容,权且摘录如下,以方便我回忆这份精彩。
折翼的天使——规则与挑战的《亵渎》
有些长,但还是恳请热爱《亵渎》的朋友们请耐心读完。不喜前言部分的朋友,可以从直接从正文读起。 前言 小说的灵魂 合格的小说应有流畅的文笔和完整的人物、情节与环境。出色的小说在此基础上,还要拥有自己的‘灵魂’。从读者的角度讲,小说的灵魂就是作者在文字之上想要表达的东西。它可能是一种贯穿始终情绪,或者是一种富有戏剧性的冲突,也可能是一处引人遐思的场景,异或是一次独特的经历。具有自己的灵魂小说,便不再只是单纯的文字堆积,而是思想的载体。 长篇小说的灵魂,则应该是的作者独特世界观。 世界观 认知哲学认为世界观是知觉的基础架构,通过这种架构,个体可以理解并世界并与之产生互动。它以一般化的知觉,来描述有具体化的存在。简单的讲,世界观是位于历史时代,社会形态,知识层次,民族,语言,文化,伦理道德之上的,一种属于全人类的共通性。 为什么说观是长篇小说的灵魂应是作者独特世界观呢?这要先从长篇小说的特点说起。 长篇小说 从篇幅上讲,字数在六万以上的小说都是长篇。然而出色的长篇,绝不是那些结构松散、思想浮躁的注水文。艺术是对生活的提炼,好的小说既要有统一的主题也要有紧密的结构。中短篇小说往往会选择一个巧妙的角度描述生活中富有戏剧性的片段,以求突出其所要表现矛盾冲突。只有当这些矛盾冲突塞入中短篇已经过于臃肿不堪时,长篇才有了它存在的理由。 《欢乐》的作者莫言认为长篇作家要有“长篇胸怀”——“胸中有大沟壑、大山脉、大气象之谓也;要有莽荡之气,要有容纳百川之涵。如此才能不流俗,不拘束,不沉迷,才能写出大时代的庄严气息。”换句话说,长篇小说当有其贯穿始终的灵魂,这灵魂就是作者对这个世界的认知。长篇作者只有通过对自己灵魂的拷问,才能写出震撼人心的鸿篇巨制。 幻想文学是对现实世界的投影,用世界观的概念来考较幻想小说的思想性也许并不合理。但是,好的幻想作品也应当有贯穿始终的灵魂。这种灵魂应当同样大气磅礴,震撼人心。烟南的作品背后是否具有这种贯穿始终的灵魂呢? 让我们且看《亵渎》。 正文 《亵渎》是一个关于规则与挑战的故事。 破立 第二卷 月陨 第六章 破立 “这技巧的本质,就是规则!” 一盘棋有游戏规则。 一个家族有家法。 一个国家有法律。 水往低流,树向阳光,鹿马逐水草而居,候鸟依天时而徙。 就是这天,也有雨露风霜,也有四季分明。这地,也有山川湖泊,也有地脉龙气。 世界万物,日月星辰,莫不依规则而行。 “世人诸多强者,无非是由力量而技艺,再由技艺而力量。正有观树是树,观花是花;观树不是树,观花不是花;以及观花还是花,观树还是树三重境界。其实返朴归真,万流归宗,依然是徘徊门外罢了......” “我订的规则,我当然可以改变它。就算你规则掌握的再好,只要威胁到了我的存在,我就会设置一套新的规则来限制你,束缚你,直至绞杀你。” 这真正的力量,就是制订规则。 棋盘 棋盘是一个寓言,凡人就如同棋盘上的棋子。强者如“后”,是规则下力量极至的体现。而诸神卓立于棋盘之上,摆弄着众生的命运。 因此,凡人挑战诸神的下场,只有灭亡。 罗德里格斯却是这么一个敢于挑战神权的凡人。早已达到了力量极至的他,不愿苟活,用自己的生命造就了规则的挑战者——罗格。 在罗德里格斯的身上,我仿佛听到了那被吟唱了千百遍的话语:“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卷 月陨 第六章 破立 罗德里格斯临去前终于看到了这一局,眼眶中闪过一丝欣慰。 适才还热闹无比的小楼,这一刻却显得无比的空旷。 良久,一滴水滴落了下来,溅起几片小小尘埃。 空白。 巨大的空白。 罗格不知道这空白该如何填补,也不想去填补。 壁炉里的火渐渐的熄了,小楼里慢慢的充斥了寒意。 折翼的天使 罗德里格斯的死,在罗格的心中埋下了反抗的火种,这火种不断灼烧贵族恶少那原本麻木的灵魂。顺从还是反抗,成了根植于罗格灵魂烙印中的一对矛盾。矛盾的双方不断相互激斗着,绞杀着,随着罗格命运而高低起伏的变化着,其间有情谊,有权谋,有背叛,有旖旎,更多的则是痛苦和无奈。 当风月最终死于诸神手下时,罗格终于爆发了。 心中反抗的火种化为了熊熊的烈焰,燃烧着,呼叫着,十断(荡?)十绝的冲向了天界的大门。 第十九卷 七日之书 第七日 审判 罗格猛然站起,仰天发出一记声嘶力竭的狂吼! 他不再多言,只一把拔起死神镰刀,然后双足用力踏下,人已如电般冲上天际,飞向了天界之门! 唐古拉雪峰悄然出现无数龟裂,然后轰然倒塌。 罗格紧握着死神镰刀,身周不住喷发出无形的火焰,转眼间已化作一颗燃烧着的星辰,穿越了那尚未成型的伟大存在,然后迎着无以计数、羽翼之辉已汇成天河的天使,逆流而上,呼啸着冲入了天界之门! 在这一瞬间,天河竟也断流! 它旋即恢复了常态,继续奔涌向前。 天,亮了。 我不承认那蛇足一般的终章,罗格的故事在审判日结束的时候已经收场。堕落的天使撕碎了自己的翅膀,华丽丽的奔向毁灭,血淋淋的悲剧结局,如此而已。 只是,感动之余,我还想问,这规则到底是什么? 对奇幻小说来说,规则是架空一个世界时首先考虑的问题。规则确立后,维护和反对它的双方便成了相互对立的两大阵营。两大阵营之间的争斗也就成为了小说的主要矛盾,情节由此展开。 因此,要进一步的解读《亵渎》,我们尚需回看它的世界构成。 三级 《亵渎》的世界可以划分为凡人,强者,神三个等级。天界诸神掌控万千位面,遵循天界守则,于各位面攫取信仰之源;强者实力强横,但是受限于位面规则,通过国家宗教等体制统治着凡人;凡人是最底层的存在,没有权利,只作为高层的“食粮”。三者在实力上存在着绝对的差距。 西方几百年的民主进程无时不刻不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身份平等的基础是实力的相对均衡。没有对等的实力作为保障,就不可能有相应的地位。在《亵渎》这个剑与魔法的奇幻世界中,实力上的绝对差距,决定了其等级制度必然是森严的。任何越级挑战的尝试,只能被残酷的镇压。 作为三级最底层的民众,残酷的现实早已使他们麻木。当麻木逐渐成为习惯,习惯了也就成了一种幸福。众生如狗,但是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何况是狗。 凡人 第十二卷 烈焰红唇 第三章 黄昏 预备军已经在要塞下列好了阵。 与狰狞恐怖的莱特要塞和城头上密密麻麻的守军比起来,两万人的 队伍显得如此的单薄,就连那上百架巨大的攻城器械都如同小孩子的玩 具一样可笑。 一位前雷顿的将军从阵列中走出,他猛然抽出长剑,狂吼了一声! “为了自由!” “为了自由!”两万人同声的呐喊让整个大地都在颤抖! 罗格的瞳孔急缩,给战争古树上的拉斐尔下了命令。 整个世界似乎忽然亮了一下。 那位将军刚刚领头冲出了几十米,他的胸前就突然出现了一个碗大 的血洞! 他仍然喘息着,挣扎着向前冲着。 又是一道光芒闪过,他的腹部再次出现了一个透明的血洞。 这一次将军终于支持不住了,他不甘地咆哮了一声,奋起最后的力 气,向要塞掷出了手中的长剑。 长剑飞舞着,越过了长长的距离,在城上城下数万人的注视下,呛 的一声,插在了护城壕的边缘,剑柄犹在颤动不息。 “为了自由!” ………… 修斯的房门被人粗鲁地一脚踢开,一身酒气的罗格摇摇晃晃地走了进 来。他一言不发,拎起一瓶烈酒仰头痛饮一会,才将酒瓶重重地放在桌上。 “修斯长老!你说……这些预备军怎么会这么蠢!只有两万人,竟然 还敢来攻我的要塞!这……这不是送死吗?真是些不知所谓的傻瓜!” “可是神使大人,他们差点就成功了。” “是的,我知道!但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罗格低声咆哮着。又伸 手去拿桌上的酒瓶,他的手却抖的厉害,差点将酒瓶碰翻。 罗格烦燥地晃了晃头,他很想麻醉一下自己,不再去想这个问题。但 魔兽般强悍的体质,使他在喝下十几瓶烈酒之后,头脑仍然非常清醒。 “神使大人,您在害怕。” “我不想承认,但是……见鬼!是的,我是在害怕!这些人都疯了!” 罗格诅咒着。年轻预备军战士不甘的双眼始终在他心中挥之不去。一直以来, 罗格都十分怕死。就算他是个死灵法师,就算他现在很难被彻底的消灭,但 他仍然不愿意冒险再死上一次。所以,他无从理解这些预备军战士的想法。 修斯递给了罗格一杯茶,微笑道:“神使大人,在这个世界里,并不是 所有的东西都能够用理性和利益去衡量的。正因为有这些傻瓜的存在,世界 上才会多了许多叫做‘奇迹’的东西。” ………… 整体来说,战争描写是《亵渎》中的败笔,然而莱特要塞前的战役却写的催人泪下、荡气回肠。 为什么?是因为信念。当弱者为了信念可以抛弃自己的生命的时候,实力的差距又算得了什么? 我的目光似乎又飘回了半个世纪前那血与火战场,当人们用血肉之躯誓死捍卫自己的家园的时候,钢铁大军也为之却步。 国人也有激情奔放的年月,何惧,死便埋我。。。 强者 强者在力量和技巧的掌握上有着自己独到的地方。和凡人比他们是强大的,他们甚至可以凭一己之力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他们在帝国、教廷或者其他的实力团体中起者中坚作用,对诸神来讲他们是统治位面的工具。然而诸神需要的只是工具,当工具违反了主人的意愿的时候,就会被无情的抛弃。 第四卷 问情 第九章 问情 “ 我可怜的孩子啊,你如何能让魔鬼蒙蔽了你的灵魂呢?” 高台上的教皇似是在喃喃自语,然而奇怪的是每个人都听到了这句话,一个字比一个字的声音更大,到了最后几字,竟是一股极大的声浪在广场中回荡着。 教皇站了起来,在一瞬间,似乎所有的高楼都在这个瘦小枯干的老人面前埃里一截。 “主创造了一切,主掌握世间,主说要停止,就不会再向前。”天地间似乎只剩下来教皇那洪大无极的语声! 世间万物突然失去了色彩,一切都静止下来了。 奥菲罗克也凝定在空中,还保持着振翼飞行的姿势,埃丽西斯的笑容也凝固在脸上,只有教皇的声音还在继续。 “主赐予你荣耀,你却将它付与了魔鬼,主说,背弃我的荣光的,我将收回它” 世界恢复了色彩,一切又开始运转。然而奥菲罗克身上闪耀的金色斗气却迅速褪去,他身子向下一沉,羽翼急速的扑动着,这才维持着空中,挣扎着向埃丽西斯飞去。 “是大预言术!”罗格低声惊呼。 教皇手向奥菲罗克遥遥一指。 “主创造一切,主掌管世间,冒犯主之威严者,必被禁锢!定!” 奥菲罗克的羽翼突然有如千斤之重,再也挥动不起来。他拼命挣扎,与庞大无匹的魔法力量抗衡着,无数细小的血丝从他的皮肤上溅射出来。 “背弃主的信仰的,必被剥夺主的恩赐!”教皇再次凌空一指! 奥菲罗克一声惨叫,无数黑色的羽毛从他的双翼脱落,漫天的血雾中,那幅黑色的羽翼竟然一点一点地被剥落下来! 教皇伸足向前,在地上轻轻一踏,整个广场都随着他这一踏晃动起来! 奥菲罗克的双翼被彻底撕裂下来。两道紫黑色的血液标上了天空。他眼中的光彩迅速地黯淡了下去…… 烈焰已经扑上埃丽西斯的身躯,她的黑袍之火焰中化作了飞灰奥菲罗克眼中亮起最后一点火焰,他的身躯突然向上一升,划过了一道弧线,投入了烈焰之中。 他的手指终于触到了埃丽西斯,紧紧地抱住她。 烈焰升腾,吞没了两个缠绕到身躯…… “奥菲,你不该回来的……” “我若不回来,就再也见不到你了……” “奥菲,你终于选择了我,我好高兴……” “若是没有你,我就是得到了整个世界,又如何会快乐……” 生当如夏花,只为绚烂一瞬。 黄金狮子败了,他和他的爱人埃丽西斯一起在烈焰中化作了炼狱天使雕象。站在位面力量顶峰并亲手击败了黄金狮子的教皇当时会作何感想?身为其导师看着心爱弟子堕落的血天使心中又是怎么想的?看破了红尘的教皇也许会更加麻木,麻木不仁的血天使也许会因此颠醒。或者什么也不会改变,即使改变了,也只能深埋在心底。 在诸神面前,强者同样没有自由。绝对的强权,这便是《亵渎》的规则。 嘈杂: 有平衡就有失衡,有规则就有反抗。当一本书选了绝对的强权作为规则的时候,也就注定了其矛盾冲突是激烈且不可调和的。压制越沉重,对它的反抗也就越发强烈。 然而只有这些尚不够支持起一部长篇。长篇小说中的矛盾不应仅仅是善与恶公式化的对立,它应该是嘈杂的,是多元化的。 聊聊聊“烟雨江南”: “《亵渎》最成功之处即在于将不可调和的矛盾双方置于一个统一的整体当中。 不仅是风月的身体,而是书中所有的一切。 圣洁而愚蠢的光明教会,瓦解于内部的联盟,自私且无耻的天使,胆小而勇敢的格利高里,温柔而 冷酷的风月,强大而卑微的不死君王,以及凤蝶对罗格的感情,罗格与风月的关系,圣骑士与魔族公主的结合......从一开始的死灵法师单挑圣殿,到圣骑士为魔族公族叛出教会,而至高神直接领导的光明教会居然会为罗德里格斯的传人洗礼祝福,甚至整个精灵族的希望居然会是一个杀死神使的人。” 《亵渎》正是这么一本嘈杂的小说。圣洁与愚蠢,结盟与背叛,自私与无私,卑微与高尚,冷酷与温柔,强大与懦弱,爱与恨,亲与疏,神与魔,信仰与愚弄,红粉与骷髅,种种矛盾的错综复杂的对立绞杀间,小说的艺术魅力挥洒的淋漓尽致。 难以言尽,只谈谈两个我喜欢的人物:凯瑟琳和休斯。 凯瑟琳的骄傲 凯瑟琳是什么样的人? 有人说她神秘,她的来历无人知晓。有人说她冷酷,在巴伐利亚军队攻克罗斯切尔的时候,她逼着大公下狠手害死了夕日的好友拉撒。有人说她偏执,她亲手杀了自己的姐妹安妮,是利益冲突,还是仅仅因为嫉妒?有人说她虚妄,野心勃勃却没有相应的实力。有人说她单薄,性格偏执且缺乏厚实的感情。还有人说她是sm女王,淫荡。 只是,没有凯瑟琳,又会怎样? 《亵渎》中不乏造型丰满且各具特色形象,他们是小说的骨肉,情节的因他们而充实。然而他们却和这个世界有着过多的牵扯,因而缺乏打破局面的力量。丰满是罪。。。《亵渎》是一本反书,这在小罗接过了老罗的灵魂之火的时候便已经决定。然而,没有凯瑟琳,罗格便是孤独的反叛者,他有爱人,有朋友,却没有灵魂上的知己。 因为凯瑟琳的存在,芸芸众生之中,除了一个有所不卖的小人,还多了个宁折不弯的女子。 第十九卷 七日之书 第六日 救赎 “我骄傲,我独一无二,我是凯瑟琳!” “我不会接受怜悯、施舍的来的救赎,我更不会放弃我的思想,在救赎中成为只知道唯主神之命是从的傀儡。” “就算最终的结果不会改变,可是我依然可以让天界在这个位面里一无所获,这既是我存在的方式!” 凯瑟琳淡淡一笑,纤手一挥,匕首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划破了空气,然后没有半分滞碍地刺入了她的胸膛! 满室的血花无声无息地凝成了一个巨大的魔法符号,又悄然没入了地面。 凯瑟琳卓然而立,手若捧心般地握着已然没柄的匕首,缓缓地闭上了双眼,嘴角边犹自挂着一丝微笑。 ………… 匕首刺入了凯瑟琳的胸膛,她用自杀方式捍卫自己的尊严。在诸神不可撼动的实力面前,多少卓越不群强者选择了妥协,多少桀骜不驯英雄选择了顺从,而一个弱小女子却坚持着,固执的不肯放弃自己的骄傲。她因为骄傲而冷酷,因骄傲而偏执,因骄傲而虚妄,因骄傲而淫荡,因骄傲而生,最终便因骄傲而亡。染血的蔷薇以自己方式向世界大声宣告着:“我骄傲,我独一无二,我是凯瑟琳!”。当她在血色中倒下的时候,信仰的源泉因此而崩坏,举世的男儿当为此汗颜。 突然想起了陈先生笔下秦淮八艳中的柳如是。当清军南进兵临城下时,她毅然要求已是南明礼部尚书的丈夫钱谦益与其一同投水殉国,而钱久思不语,最后讷讷而言:“水太冷,不能下。”柳氏愤而欲自沉,却被钱氏死死托住。作为正统道德表率的君子与名士,在气节的坚持却比不上一个出身风尘的女子。是巧合么?那华美的面纱下,丑陋而扭曲的容颜,才是历史的本相。 柳如是最终没能摆脱牵扯,而凯瑟琳却可以选择华丽的死亡。现实和小说的区别,也许就在于此。 骄傲是一种来自灵魂的力量,它的出现也许只如流荧般转瞬即逝,然而这转瞬即逝的光华却深深的烙入心底,亵渎。 修斯的幻象 从接过信仰之力的那一刻起,我就预知了今天的毁灭结局。我不知道自己为何得出了这个结论,但我知道,我随侍在神身边的时间再久,自己也不会成为神。而现在,我毕竟已经拥有过神格,所以我并不后悔。 ——麦克白 和凯瑟琳相比,修斯的形象要丰满的多。树海中开明的精灵长老,狡猾的老狐狸,神秘的杀手,黑暗世界的王者,杰出的阴谋家,罗格的盟友和导师,革命的投机者,精灵谷地的主人,大神希洛的化身…… 第十九卷 七日之书 第七日 这个夜晚,笼罩着精灵谷地的是死一般的寂静。 ………… 清冷的夜色拂过一个个精灵的身体。这些精灵安静的伏在地面上,似乎陷入了最深的沉眠。他们姿势各异,许多还保持着生前的动作,似乎沉眠是在同一时刻降临到所有人的头上一样。在这死寂的精灵谷地中,还有一个身影在活动着。 他一袭青袍,身影潇洒挺拔。缓缓的在伏地不起的精灵中穿行着,将倒下的精灵一一扶起。摆放成仰卧的安详姿势,并为他们整理好略显凌乱的衣服。偶尔,他会站直身体,似是极为疲累般舒展一下筋骨。只是不知道他是心累还是身累。 在站直身体的一瞬。清冷的夜色映亮了他的面容,清 、从容,正是休斯。 ………… 修斯依旧是修斯,然而精灵却不再是精灵。当精灵的族人都已逝去的时候,作为精灵长老的修斯便死了,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活着的死人。 第十九卷 七日之书 第七日 “修斯长老,您的仪式失败了?” “还不能说是失败,不过也不知道是否成功。我们需要做的只是将这个仪式完成,至于结果如何,我想我已经看不到了。” “修斯长老,您这些年来一直在为这个仪式忙碌着。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唤醒希洛呢?依我看,以我们这个位面能够凝聚的力量,唤醒希洛的可能性几乎完全没有,您完全是在为一个毫无希望的目标在忙碌着。而且话说回来,当年希洛就已经在天界主神面前失败过一次,这些年来看起来天界那些主神都没有闲着,而希洛却一直在沉睡。就算您唤醒了它,难道这样一位失败者就会使整个局势逆转吗?” “艾菲儿,你这并不是一位虔诚精灵应该说的话……” “为什么要虔诚,仅仅因为虔诚是精灵的传统吗?其实希洛看待精灵和天界诸神看待光明教徒的方式没什么不同,如果不是天界诸神占据了这个位面,恐怕千万年后希洛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对待精灵的。所以,我为什么要虔诚?” “艾菲儿,你说的……也不能说是错。所以让我们忘记希洛吧,反正这个位面已经没有时间了。现在我们两个已经是这个位面最后的精灵,你不会想在这种时候先和我打上一架吧?” “修斯长老,您……您为何要将所有的精灵都变作希洛的祭品啊?我真的不知道,您花费无数心血,耗去几百年时间准备的这个魔法阵,竟然……竟然是用作这个用途。既然终究逃不过毁灭,既然同样是绝望,为什么不让他们光荣的战死,而要死在这种虚幻的荣耀下面呢?” 修斯挺直了身体,仰望着高远的夜空。在星辉的掩映下,他若一株屹立的古松。傲然,挺拔而又孤独。 对于艾菲儿的问题,修斯没有给出答案。或许惟有那冥冥中的诸神才会知道。修斯是不想回答,抑或是不能回答。 ………… 当阿佳妮终于化为一颗火焰中的流星,为罗格燃尽了自己的生命的时候,艾菲儿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她的目光清澈如泉,她的眼睛,她的灵魂,都没有分毫的杂质。艾菲儿是一种寄托,当纯美的爱恋已经成为心头的不可触碰的痛脚时,她给了尚在现实中苦苦挣扎的人一丝喘息的空间。 而制造出的艾菲儿的人则是修斯。也许她寄托了修斯几百年来对尘世回忆和对精灵族的依恋。 修斯是精灵族的长老,同时也是希洛化身。作为长老的他象家人般深爱着精灵们,然而作为希洛的他精灵只是用来提供信仰的食粮。痴情与绝情间,当如何去抉择? 修斯在不想回答,希洛不能回答。抉择已经作出,一切已然无法挽回。 也许,当年曾有那么一个精灵,他的双瞳深邃有如星空。坠落的宿命,千万年的复仇痴想,他默默承受。奇奇那可的夜色依旧如水清凉,他是杀手,他是黑暗中的王。他骄傲的冷笑着,他俾睨苍生,魔族的紫焰无法阻止他心中的怒火,教廷的神辉不能遮掩他犀利的箭芒。他是月之暗面的修斯,他是精灵族的王。 第十九卷 七日之书 第七日 修斯望着艾菲儿身影消失的方向,久久不动。直至那夜幕下绚烂的光雨已然消失,他才摇了摇头。叹道:“你这孩子,为什么不肯离开呢?这既不是他的战争,也不是你的战争。这是……我的战争啊……” 他负手而立,抬起头,仰望着夜空中那不落的星辰,若化作了一尊雕像。 片刻,一片死寂的精灵山谷中突然响起了啪的一声脆响,听起来,似是瓷器破碎的声音。 从此刻开始,大陆的夜不再宁静。 ………… 修斯终于屈从了宿命,随着雕像的破碎,尘世间的回忆成为了幻影。希洛重生。 小说中的悲剧就好似塑造一个美丽的梦想,让你去苦苦的追寻,最后却在你面前生生的将它敲碎。修斯就是这样一个悲剧,当规则成为压倒一切的力量,当所有人都在为神格所痴狂,亲情和友情的羁绊被生生的扯碎。最终,善良的人们惊愕的发现,一切都是骗局——神氏对凡俗的骗局。 脆响,世事苍凉,众生如蚁。 挑战与规则 《亵渎》是个关于规则与挑战的故事。 挑战者的下场无非有两种,失败或者成功。凯色琳败了,但是她保住自己的骄傲,也保住了人的尊严;修斯为了争取成功的机会,不惜抛弃一切,化身成神,然而他成功了么? 失败或者成功其实并没有本质的不同,规则仍然是规则,并不会因挑战者的成败而有所改变,成功不过是被规则同化的另一种形式。要打破规则,就要创造出一套新的规则。制订规则,才是真正的力量。 《亵渎》创造出新的规则的了么? 没有。罗格的无属性领域不过是个笑话。擎起风月的死神镰刀,冲向天界的大门才是罗格应有的结局。 有挑战,却没有创造出新的规则。《亵渎》注定是一曲挑战者的悲歌。 外篇 挑战者 当君子的热血温润着刀口的冰凉, 当炮弹碎片呼啸着穿透了义士的胸膛。 已腐朽千百年的大厦轰然倒塌, 历史用血色嘲弄着一个时代的覆亡。 挑战者们并没有因此而放弃, 他们最终成功的蹋上了神圣的殿堂。 然而征途并没因此而结束, 前路却是一片迷茫 。 贫瘠的土壤无法养育出参天的大树, 丛生的杂草却又承载不起太多的苍凉。 欲望的泥沼使人陷落, 神圣的光辉同样让人彷徨。 彷徨。 历史在嘲笑着人们的浅薄, 而一双双嶙峋的手却在重塑着新的柱梁 。 前路还很漫长, 挑战者的故事也不会就此结束。 也许,对他们来说,最好的结局, 便是在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看到前路无限的风光。 June 10 [转]影响世界历史的100部名著影响世界历史的100部名著 ~ 胡作玄 [1]《圣经》 [2]《古兰经》 [3]牛顿《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4]达尔文《物种起源》 [5]弗洛伊德《梦的解析》 [6]欧几里得《几何原本》 [7]亚当•斯密《国富论》 [8]马尔萨斯《人口原理》 [9]卡逊《寂静的春天》 [10]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 [11]《论语》 [12]孙武《孙子兵法》 [13]拉瓦锡《化学原论》 [14]麦克斯韦《电磁通论》 [15]M.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16]J.S.穆勒《论自由》 [17]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18]卢梭《社会契约论》 [19]希特勒《我的奋斗》 [20]麦克卢汉《理解媒体》 [21]柏拉图《共和国》 [22]亚里士多德《工具论》 [23]薛定谔《生命是什么?》 [24]维纳《控制论》 [25]威尔逊《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 [26]莎士比亚《哈姆雷特》 [27]陀斯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们》 [28]孔德《实证哲学教程》 [29]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引论》 [30]《奥义书》 [31]歌德《浮士德》 [32]塞万提斯《唐•吉诃德》 [33]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34]凡勃仑《有闲阶级论》 [35]福柯《词与物》 [36]罗尔斯《正义论》 [37]卡西尔《符号形式的哲学》 [38]乔姆斯基《句法结构》 [39]冯•诺伊曼,摩根斯坦《对策论与经济行为》 [40]微耳和《细胞病理学》 [41]汤因比《历史研究》 [42]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与资本主义》 [43]罗素《自由与组织》 [44]霍布斯鲍姆《极端的年代》 [45]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 [46]加缪《鼠疫》 [47]劳伦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48]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49]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 [50]托夫勒《第三次浪潮》 [51]波伏瓦《第二性》 [52]纪德《伪币制造者》 [53]萨义德《知识分子的代表》 [54]莫诺《偶然与必然》 [55]萧伯纳《人与超人》 [56]西蒙《人工物的科学》 [57]泰勒《原始文化》 [58]怀特海《科学与近代世界》 [59]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 [60]埃柯《玫瑰的名字》 [61]笛卡尔《方法谈》 [62]培根《论学术的进展》 [63]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 [64]奥威尔《1984年》 [65]卡夫卡《审判》 [66]C.P.斯诺《两种文化》 [67]帕斯卡《思想录》 [68]尼赫鲁《印度的发现》 [69]列夫•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 [70]鲁迅《阿Q正传》 [71]本尼迪克特《菊与刀》 [72]加西亚•马尔科斯《百年孤独》 [73]康拉德《黑暗的心》 [74]冯特《民族心理学》 [75]李约瑟《中国的科学与文明》 [76]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 [77]卡莱尔《英雄与英雄崇拜》 [78]《阿含经》 [79]蒙田《随笔集》 [80]哈代《无名的裘德》 [81]列宁《国家与革命》 [82]老聃《道德经》 [83]笛福《鲁滨逊飘流记》 [84]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 [85]杜威《实用主义与教育》 [86]贝克尔《人力资本》 [87]熊彼得《经济发展理论》 [88]博尔赫斯《文集》 [89]斯特伦奇《国家与市场》 [90]狄更斯《双城记》 [91]《毛主席语录》 [92]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 [93]罗斯托《经济增长的阶段》 [94]法约尔《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 [95]马尔库塞《一维的人》 [96]维科《新科学》 [97]伏尔泰《老实人或乐观主义》 [98]卡内蒂《群众与权力》 [99]马斯洛《动机与人格》 [100]曹雪芹《红楼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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